关于开通短信平台中单位短信权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8

  为满足各单位以单位名义发送短信的需求,学校短信平台增加了以单位名义发送短信功能,即被授权人可以单位署名而非本人姓名发送短信通知。目前可以开放校内各学院、部处、直属单位申请发送权限,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手续

  在信息中心主页的常用表格下载中下载申请表(编号204),填写完成后交至信息中心一层1015房间。每单位最多可以指定三位管理员。

  二、发送方法

  被授权的管理员登录短信平台后,可以根据短信内容和用途自行选择以“个人名义发送“还是”单位名义发送”,短信署名也会根据管理员的署名选择显示个人姓名或单位简称。

  三、发送范围

  目前,短信平台能够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家运营商的北京地区号码发送和接收回复,外地号码暂不支持。

  四、短信收费

  需要发送短信量比较多的单位,需要额外分担短信费用。信息中心代收短信费后集中支付给三大运营商。每位管理员每月超出1000条免费短信的部分将自动从预付费用中扣除。

  本通知未尽事宜可咨询信息中心周老师,联系电话:51685080。

  

  信息中心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