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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办通(2012)14号 北京交通大学校园网上网账号管理办法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11-01
北京交通大学院(系)、部、处文件
发文编号:信办通(2012)14号 签发人:贾卓生
北京交通大学校园网上网账号管理办法
(2012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账号申请
第一条 教职工上网账号申请:北京交通大学事业编制职工和非事业编制职工均可申请上网帐号。申请上网账号时,需要持本人证件到位于学生活动中心一层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上网账号为本人工资号。
第二条 学生上网账号申请:北京交通大学全日制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上网帐号。申请上网账号时,学生需要持校园一卡通在校内任何一台一卡通自助服务终端上自助开户,账号为本人学号,默认密码为校园一卡通消费密码。
第三条 家属区上网账号申请:家属区用户申请接入校园网时,需持本人工作证到位于学生活动中心一层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开户手续。信息化办公室有权要求用户如实提供详细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
第四条 来我校学习的其他人员,包括:MBA、中澳商学院学生、工程硕士、进修生等,持校园一卡通在校内任何一台一卡通自助服务终端上自助开户,账号为本人一卡通卡号,初始密码为校园一卡通消费密码。
第五条 其他校外人员,如需开通上网帐号,请填写附件一表格,并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二章账号使用
第六条 学生账号可以在学生宿舍区、教学区和教学区无线区域使用,不允许在家属区使用。
第七条 教学区5元账号只可以在教学区和无线区使用,不允许在家属区和学生宿舍区使用。
第八条 教学区20元账号可以在学生宿舍区、教学区和教学区无线区域使用,不允许在家属区使用。
第九条 家属区账号只可以在家属区使用,不可以在学校其他任何区域使用。
第三章网费交纳
第十条 所有校园网用户都可以使用一卡通自助服务终端自助进行转账缴费,将本人一卡通中的钱转到本人或他人的上网账号中。
第十一条 教学区和家属区用户还可以到位于学生活动中心一层的一站式服务大厅进行人工交费。
(一) 教学区用户交费形式包括:刷带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校内支票,科研经费,财务转账,现金支票。其中,刷卡交费可提供北京交通大学正式发票。
(二) 家属区用户交费形式包括:刷带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和科研经费交费;其中,刷卡交费可提供北京交通大学正式发票。
第十二条 学生活动中心一层一站式服务大厅收费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非工作时间续费请使用一卡通自助转账功能。
第四章账号管理
第十三条 信息化办公室有权记录用户上网时间、登录地点、所访问的目标地址或者域名等信息。
第十四条 信息化办公室有权记录用户上网信息至少60天,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十五条 用户不得将自己的上网账号转借他人使用。如因个人原因转借账号发生费用纠纷,信息化办公室不予解决。
第十六条 用户不得使用个人账号为他人提供代理服务,一经发现,信息中心有权暂停该账号的使用,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盗用他人账号,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一经发现,将交由学校保卫部门立案。
第五章费用纠纷
第十八条 如果对费用计算有疑问,可以到学生活动中心一层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咨询,也可以到信息中心一层1014房间向值班人员咨询。
第六章帐号注销
第十九条 学生毕业离校时,网费结余将打入本人的中国银行卡,然后注销上网账号。
第二十条 因个人原因需要注销账号,请到学生活动中心一层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账号注销手续,结算当月网费后的余额部分退还用户。
第二十一条 连续6个月不使用的账号,信息中心有权注销;注销后,如若继续使用,需重新开户。
第七章资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所有用户访问校园网内资源都是免费的,访问校外资源,按下行流量或时长计费。
第二十三条 学生账号每年2、8两月实行月租半价优惠。
第二十四条 最新资费标准请参见信息化办公室网站公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解释。
临时来校人员开通网络账号申请单
申请单位: 经办人姓名: 手机号: 办公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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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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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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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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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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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账号(信息中心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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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密码(信息中心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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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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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时间: 年 月 日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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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学生宿舍上网:
□是(将所在楼号及宿舍号填写在上表备注栏中)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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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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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领导意见:
领导签字(院、处): 单位盖章(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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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办公室(信息中心)意见:
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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